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出《关于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全省各级政府性债务有所增加,截至2014年6月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850亿元,增加319亿元,增长4.9%,主要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项目;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1882亿元,增加231亿元,增长14%,主要系城市轨道交通、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1153亿元,增加105亿元,增长10.1%,主要系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学校医院等事业发展项目。今年省政府将制定出台《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对举债权限、额度控制、审批程序、资金管理、还本付息、监督奖惩等债务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行明确规范。
根据审计反映情况,截至2013年6月底,四川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资金的主要投向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用于市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59亿元);二是用于公路、铁路、机场、港口、乡村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152亿元);三是用于建设公租房和改造棚户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580亿元);四是用于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等公益性事业发展(497亿元);五是用于土地收储(816亿元);六是用于产业发展、农网改造、生态建设等(1427亿元)。
在债务风险评估方面,2013年全省债务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占政府综合财力比重)为79%,低于国际通行的100%警戒线标准,风险总体可控;部分市县债务率超过国际通行的100%警戒线标准,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据悉,今年省政府将制定出台《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对举债权限、额度控制、审批程序、资金管理、还本付息、监督奖惩等债务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行明确规范。同时,加快建立总量控制、风险预警以及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债券发行、目标考核、信息公开等一揽子配套制度。“对政府性债务全面实行收支计划管理,根据中央安排将债务分类纳入预算。合理确定规模上限,省政府核定市县年度债务规模上限,市县政府在上限范围内合理确定本地区实际举债规模。”谈及控制债务风险,王一宏表示将严控超规模举债,根据债务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定期评估风险状况,通报预警结果,坚决守住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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